保护内容 |
全面系统、完善地保护“绕三灵”的艺术形式以及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从总体而言“绕三灵”保护内容为保护传承人、保护文化表现形式、保护主要活动场所等三方面。
随着物质文化精神文化的发展,构成绕三灵原生态的许多因素发生了变化,而继承保护绕三灵,重要的是继承它的口头与非物质文化成果,同时可以在许多方面赋予它新的意义。
通过有意识的引导、鼓励,突出绕三灵作为富有白族特色的集中反映白族文化艺术有益特征的文化空间,其中各种音乐歌舞、吹打乐、大本曲、洞经古乐服饰、风俗民情作为白族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获得继承保护。
采取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突出白族音乐歌舞等文化表现形式在“绕三灵”活动中的作用和影响。发现和奖励有突出艺术才华的掌握较多传统的民间艺人,鼓励青少年学习继承传统音乐歌舞,以充分肯定民族传统艺术的价值,促进传统艺术的保护继承,促进民间艺术创造,不断提高民间艺术水平。
对大理市“绕三灵”主要活动场所及路径环境进行保护规划,保护“绕三灵”生态环境。对主要古建筑进行保护性维修、修复。
|
五
年
计
划
|
时 间 |
保护措施 |
预期目标 |
2005 |
1、对“绕三灵”主要场所庆洞村、河矣江村进行环境整治。
2、召开“大理白族绕三灵国家学术研讨会”。
3、在文化社区开展白族传统文化和歌舞艺术讲座试点。
|
出版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普及传统艺术,提高民间艺术水平,发掘有潜力的传承人。
|
2006 |
1、对“大理白族绕三灵”及相关传统文化艺术资源专业调查、收集整理(本主祭祀、大本曲、洞经音乐、白族民歌、白族金钱鼓霸王鞭舞蹈、传统民间工艺等)。
2、建立大理白族绕三灵遗产管理中心。
3、修复庆洞绕三灵石牌坊。
|
完成资料收集。
向社会筹集资金,大理白族绕三灵遗产管理中心启动工作。
|
2007 |
1、举办“大理白族绕三灵”文
化艺术展。
2、维修庆洞神都本主庙。
3、在学校开展白族传统文化和歌舞艺术讲座试点。
|
将艺术展中的实物结集出版图片集、和音像制品。
在青少年中普及传统艺术,发掘有潜力的传承人。
|
2008 |
1、开展《白族“绕三灵”流派及承传人数据库》工作。
2、维修河矣江洱河神祠本主庙。
|
数据库基本建立。《白族“绕三灵”流派及承传人数据库》取得阶段性成果。 |
2009 |
1、利用计算机技术展开对白族“绕三灵”相关音乐歌曲词谱数字化工作。
2、复庆洞“绕三灵”戏台。
3、对历代研究白族“绕三灵”及相关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文献进行编目、分类、提要处理。
|
《白族“绕三灵”音乐歌曲词谱数据库》基本建立。
总结前五年工作、制订后五年工作计划。
|
保 护 措 施 |
1、根据民族自治法,制定保护政策,成立保护政策专家咨询小组,完成相关自治州保护条例。
2、确保保护资金。在争取中央、地方政府每年拨款外,同时向社会广募经费,建立大理州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保护基金。
3、在原有调查的基础上,对“绕三灵”及相关传统文化艺术资源普查,收集整理。筹集大理白族“绕三灵”遗产管理中心,对相关资料进行数据化处理,建立数据库。
4、认定和命名有代表性的传承人,设立白族民间艺术家名录,鼓励他们培养学生。并以立法的形式,要求普通学校开设白族传统民歌、白族传统乐器的学习。
5、召开大理白族绕三灵国际学术研讨会、白族传统文化和歌舞艺术讲座、举办大理白族“绕三灵”文化艺术展、编辑出版研究论文集等。
|
建 立 机 制 |
将“大理白族绕三灵”的保护工作列入当地政府和文化管理机构日常工作内容,筹集大理白族“绕三灵”遗产管理中心,建立民间自发的参与和政府自觉保护相结合的机制,是使“大理白族绕三灵”长期传承下去的基本保障。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05]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文化部关于申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出台自治州保护条例。
|
依据说明
及 其
经费预算
|
|
备注 |
|